回國然後夫妻分居,真不知道這回國到底是為了啥。

來源: 一千零六夜 2013-09-06 21:56:2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13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一千零六夜 ] 在 2013-09-07 09:01:3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在你先生非要回國,不回國就離婚的前提下,選擇的排序應該是
1。他回國,你在美國堅守
2。你和他回到同一個小地方
3。他去小地方,你去北京。
最後這個乃是下下策。至於美國學校之類,回國了就不要美國學校了。

至於說一的情況下將來離婚的問題。。不回國也是離婚,對嗎?
其實你們似乎已經有離婚的充分可能性了,男人在奢談價值尊嚴之前應該先養家。放不下身段從零開始的,能成功嗎?

所有跟帖: 

說得真對!是個誌大才疏的主兒。歸小地方絕對會有三。 -60MPH- 給 60MP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7/2013 postreply 07:58:58

結論:costs>benefits -volleyballfan- 給 volleyballfan 發送悄悄話 (2 bytes) () 09/06/2013 postreply 1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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