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先生非要回國,不回國就離婚的前提下,選擇的排序應該是
1。他回國,你在美國堅守
2。你和他回到同一個小地方
3。他去小地方,你去北京。
最後這個乃是下下策。至於美國學校之類,回國了就不要美國學校了。
至於說一的情況下將來離婚的問題。。不回國也是離婚,對嗎?
其實你們似乎已經有離婚的充分可能性了,男人在奢談價值尊嚴之前應該先養家。放不下身段從零開始的,能成功嗎?
回國然後夫妻分居,真不知道這回國到底是為了啥。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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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對!是個誌大才疏的主兒。歸小地方絕對會有三。
-60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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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3 postreply
0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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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costs>benefits
-volleyball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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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3 postreply
19: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