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然後夫妻分居,真不知道這回國到底是為了啥。

來源: 2013-09-06 21:56: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你先生非要回國,不回國就離婚的前提下,選擇的排序應該是
1。他回國,你在美國堅守
2。你和他回到同一個小地方
3。他去小地方,你去北京。
最後這個乃是下下策。至於美國學校之類,回國了就不要美國學校了。

至於說一的情況下將來離婚的問題。。不回國也是離婚,對嗎?
其實你們似乎已經有離婚的充分可能性了,男人在奢談價值尊嚴之前應該先養家。放不下身段從零開始的,能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