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造成混亂乃至失誤,你是有責任在完善它之後才能交給別人使用。
否則,給公司造成損失,也是你的過失,不是嗎?
理論上說,公司工作期間所有的發明創造,歸公司所有。但是,如果你手裏是個“不成熟”的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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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段,有很多例外。
-l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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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3 postreply
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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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你給了一個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謝謝!
-Guenda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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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3 postreply
07: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