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說,公司工作期間所有的發明創造,歸公司所有。但是,如果你手裏是個“不成熟”的tool,

來源: 2013-07-02 00:31: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可能造成混亂乃至失誤,你是有責任在完善它之後才能交給別人使用。
否則,給公司造成損失,也是你的過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