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吸取的經驗就是在給HR寫信之前應和律師先談一下.開始積累材料. 我想HR從你不接受工作安排來看你一定沒谘詢律師.所以才敢解雇你.因為你要是問了律師,他們一定會告訴你不要做任何他們能抓住你把柄的事情.
你在找下一個工作的時候用別的reference.不要提這個公司就是了.
• Employment law的律師幾乎都是按小時收費的。你自己沒找過吧。 -Kamioka-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7:01:47
• 你說的不對. -dls101- ♂ (485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10:10:11
• 是的,越大的公司結果越好,公司折騰不起還有個聲譽問題。 -arcsigh-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10: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