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弟發現他老板的違紀行為, 向公司上層告發。 但是好象公司上層把他的告狀信轉給了他老板。 他老板找他麵談, 說你被開了。 這位老弟要書麵意見。 但是老板一直不給。 這位老弟不服, 想上告。 請美國有這方麵的維權法規嗎?這種口頭開人方式是否合法? 這樣開除是否是打擊報複? 有沒有相應的法規維護勞工的權力?
多謝了!
幫朋友問一下。這樣開人合法嗎?
所有跟帖:
                    •                    
                    要鬧,就得準備豁出去了。
                     -數字證- 
                    ♂                    
                        
                    
                                                            
                    
                    
                                        
                        (0 bytes)
                        ()
                        06/04/2013 postreply
                                                22:01:19
                    
                    
                    •                    
                    Your friend's trick failed
                     -bjhaigui- 
                    ♂                    
                        
                    
                                                            
                    
                    
                                        
                        (327 bytes)
                        ()
                        06/05/2013 postreply
                                                0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