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弟發現他老板的違紀行為, 向公司上層告發。 但是好象公司上層把他的告狀信轉給了他老板。 他老板找他麵談, 說你被開了。 這位老弟要書麵意見。 但是老板一直不給。 這位老弟不服, 想上告。 請美國有這方麵的維權法規嗎?這種口頭開人方式是否合法? 這樣開除是否是打擊報複? 有沒有相應的法規維護勞工的權力?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