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幹完一個項目,有兩個主要目的:
【1】自己領了工資;
【2】可以往簡曆上吹。
這個跟冠名沒關係。
如果說要在公司的功勞薄上記一筆,我不覺得緊緊是冠名那麽回事。你在做項目的時候,都要跟別人溝通吧?別人會不清楚是誰幹的?當然可能一聲不吭一個人弄完,但這種做法咱們是一直反對的。
不要到事後才去爭名字,做項目過程中就要打出自己的名字。讓那些搶的人都隻能整個虛名。
不明白這怎麽會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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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頭和QC的都知道是他做的呀, 但他們和老印女 回複:不明白這怎麽會是個問題 -CarriePanda- ♀ (192 bytes) () 05/10/2013 postreply 06:39:45
• 不明白是加了別人名字還是沒你老公的名字 -怪哉- ♂ (126 bytes) () 05/10/2013 postreply 07: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