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忍,最後還是要走人的。與其這樣,還不如拿著錢,早點尋找下家呢。可以和公司討價還價,看能不能多給點,一直給到12月底?
不是丟不丟人的問題。像你這種情況,公司已經決定要你走人,除非事情有重大轉機,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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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的同事建議我,如果已經找到新工作就簽。
-IcomefromHeer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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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2013 postreply
0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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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祝你好運!
-橘子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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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2013 postreply
10: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