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丟不丟人的問題。像你這種情況,公司已經決定要你走人,除非事情有重大轉機,
來源:
橘子口味
於
2013-04-21 07: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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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忍,最後還是要走人的。與其這樣,還不如拿著錢,早點尋找下家呢。可以和公司討價還價,看能不能多給點,一直給到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