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失業金

本州規定如果一個人找到工作後,他仍可以領失業金,但數額應根據工作的收入降低,當收入達到一定數額時,失業金就沒了。

我的問題是,如果本周開始工作,但pay date是下周,也就是說雖然工作了,但沒拿到收入。那麽本周收入算是0,還是說要根據工資自己算出這周掙了多少錢,然後上報。謝謝

所有跟帖: 

收入所指的日期應當是工作日期,而不是Pay Day。 -老九不能走- 給 老九不能走 發送悄悄話 老九不能走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10:59:58

回複:收入所指的日期應當是工作日期,而不是Pay Day。 -ACmilan- 給 ACmilan 發送悄悄話 (176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11:16:12

如果收入按照Pay Day來算,恐怕要亂套。還是請其他高人指教一下吧。 -老九不能走- 給 老九不能走 發送悄悄話 老九不能走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11:28:08

You should repor the starting date of your new job. -carrot12- 給 carrot12 發送悄悄話 carrot12 的博客首頁 (137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22: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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