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州規定如果一個人找到工作後,他仍可以領失業金,但數額應根據工作的收入降低,當收入達到一定數額時,失業金就沒了。
我的問題是,如果本周開始工作,但pay date是下周,也就是說雖然工作了,但沒拿到收入。那麽本周收入算是0,還是說要根據工資自己算出這周掙了多少錢,然後上報。謝謝
本州規定如果一個人找到工作後,他仍可以領失業金,但數額應根據工作的收入降低,當收入達到一定數額時,失業金就沒了。
我的問題是,如果本周開始工作,但pay date是下周,也就是說雖然工作了,但沒拿到收入。那麽本周收入算是0,還是說要根據工資自己算出這周掙了多少錢,然後上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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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所指的日期應當是工作日期,而不是Pay Day。
-老九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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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1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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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收入所指的日期應當是工作日期,而不是Pay Day。
-ACm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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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1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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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入按照Pay Day來算,恐怕要亂套。還是請其他高人指教一下吧。
-老九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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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1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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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should repor the starting date of your new job.
-carro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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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22: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