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方法:
1. 簽字表示評審收到. (簽字不代表同意其中內容).
2. 預約談話, 請求解釋和期望, 如何提高. 然後簽字表示評審收到. (簽字不代表同意其中內容).
3. 簽字表示評審收到. (簽字不代表同意其中內容). 同時在評審上寫上 員工評論.
4. 找上級老板反映情況表達意見, 如果需要最終找HR. 這個不推薦.不確定因素過多. 你明白的.
給你說個例子. 以前有一員工, 被新來的老板有意差評,而且是任意差評. 員工找老板理論, 拌回一部分, 還有一些不公平合理的評審, 就寫員工評論. 那個老板見到這個動作, 就帶笑容說, 寫啥呢, 遺囑? 員工決定不寫, 簽字表示評審收到. 後來外麵找工, 找到不錯的工作. 臨走, 有一經理受命談話, 搞清為何離開. 員工為了幫助該經理保住經理的隊伍, 把"遺囑"的事情說了出來. 不久, 那個新來的老板被開除. "遺囑"的事情是否決定因素? 無從得知. 該不該說"遺囑"的事情? 見仁見智.
你應該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