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是沒錯的,但在一個幾十人參加的例會裏,讓大家聽你和某人爭論一個隻關乎你們兩個的問題20分鍾,無異於當眾掐架求圍觀,免費娛樂大眾;從這個意義上講,你們誰都沒贏:你把自己放在和對方一個level上爭了這麽久,不是說明你們半斤八兩還能說明什麽?
做個小領導,爭是家常便飯。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不是誰的嗓門響,語速快,語氣辣,就誰是大贏家。爭的終極目標不是立時三刻斷個誰對誰錯,是非曲直;爭的終級目標是什麽,嗬嗬,自己想。說到底,公司裏的事,有絕對的對錯嗎?100人心裏能裝多少個想法,那個啥老胡上:輪到你講講離散數學鴿籠原理了。大姐,你要爭取的到底是什麽?
看重,但也不用太看重表示支持的路人甲路人乙。一樣米養百樣人,誰知道他們轉頭對對方怎麽講?貌似親友團可能是可以被團結的對象,也可能啥都不是。走自己的路,有自己的主意最重要。trust but verify,大姐,你瞧著不象靠親友團樹立信心的人啊。
“作為移民,作為少數族裔,在職場是否要忍氣吞聲,為五鬥米折腰?”-- 大姐最後這一句,深表不讚成,別介遇上點兒事把自己往弱勢群體上靠啊!
遇事兒該爭的不爭,跟移民,少數族裔沒啥關係。
那個叫傻,peri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