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確實是你做得不妥當。

有問題,尤其是跨部門的,做好documentation,並且匯報給你的manager是比較正常的做法。你的工作對reporting manager負責,更好些的,可以向自己的manager分享些改進意見。但部門間怎麽協調,確實不在你的書中交代。越過你的manager直接向其它部門的manager叫板,做之前你想過自己想得到什麽,達到一個什麽樣的效果嗎?這是兩頭不討好的舉動:既讓對方manager在同寮之間looks bad而不高興你;也讓你的manager一頭霧:誰知道你的舉動是不是manager授意,你衝出來打前鋒。

對方manager找理由維護自己再合理不過,等你做到對方的位置就想得明白:冷不丁被跨部門的小兵當眾challenge,你讓他情何以堪。至於說謊不說謊,其實真的不用糾纏:誰能不犯錯,對方拿了放大鏡到你的work裏check,雞零狗碎總能找出一點半點。這個意義上來講,你指責人說謊就不成立。

至於忘恩負義,嗬,更談不上。工作場所,無恩無義,要的是professional。你願意提供不在職責範圍內的谘詢,並不意味著對方也應該投桃報李。把個人感受放進工作場所裏,既不值當,也不專業。做就做了,但從架構的層麵來說,你確實不該直接進行這樣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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