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請教老土大哥還有其他朋友

我在積極找新工作。之前是被fire的。後來edd也判定是我遭受到不合理對待。於是給了失業金。感謝上帝!

我想還是請問一下,如果去麵試的時候對方問我位什麽離開那家公司?按照之前老土大哥說的 company re-org,能具體說下這個定義嗎?

我怕到時候對方要我解釋這個概念,我不知道如何講述。我覺得一一列舉前公司不好的地方並不是好的辦法,我不能那樣去做。但是我又怎麽樣能巧妙的回答呢?

另外,有別的朋友知道給怎麽回答這個問題嗎?我心理素質不是很好,希望大家多給點建議。謝謝!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