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一下你的comments:

 

1。我的帖子說得很清楚,同一職位,hiring manager心中都有一個salary range。如果你招過人,應該了解一般都是從這個range的低價位開始給你,然後你自己在往上抬。而我剛來美國幾個月,根本對當地的行情沒有概念,所以按自己的理解要價,要低了至少20%。但他們並沒有克扣我這個20%,而是以公司這個職位的標準給了我工資。所以我一再說:你如果了解自己的價位和能力,可以跟找人經理討價還價。

2。你們認為H1的工資就該比綠卡/公民低,而我以自己的經驗認為H1完全可以爭取,如果自己首先認為自己不值那個價,別人也很難認同你的價值。經驗分享而已,如果你確實很樂意接受低工資,我當然也沒異議。但是,既然拿這個問題來網上問,又何必完全否認別人看到且經曆過的工資同等的現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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