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要與小人和無能的上司在明處爭強好勝,放下,另尋高就吧。

來源: Fieps 2012-08-07 06:44: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96 bytes)
回答: 被公司開除了,大家給出出主意。nashang2012-08-06 16:28:59

在解約書裏不需要說明理由嗎?如果沒有,用意很明顯,不管你過去業務再好,公司是下定決心不要你了,找律師沒用,反而讓自己越陷越深,而且無濟於事,更難受。早點放下吧,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去別處從新開始吧。永遠不要和小人和無能的上司在明處爭鬥,你今後不必太固執,任何問題都肯定有其它解決的辦法,退一步海闊天空,你非要死磕下去,吃虧的一定是你,這是你下次在別的公司從新開始要記住的教訓。抱歉,話不好聽,但是在理。

 

 

 

所有跟帖: 

當初就應該你先炒他魷魚,不應該等到他炒你。 與小人和無能的上司你沒道理講。打官司贏不了。 -linna118- 給 linna118 發送悄悄話 linna11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7/2012 postreply 0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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