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打工的, 不管賺錢多少, 都不會快樂的。 最好是給自己做, 再辛苦也心甘情願。 前提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來源: 一生有求 2012-06-15 01:21:1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快樂與金錢,真的不可兼得helloguys2012-06-13 21: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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