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我原來的公司因為沒有項目所以把我layoff了,之後又merge到另外一家公司去了,從我被layoff到公司合並入新公司大概一個多月的時間吧,原來公司的老板問我是否願意回去,我本來是剛好休息一下,準備重新找工作,既然他說有機會回去,一想也好,免得再修改簡曆找其他工作了,所以答應了。
可是沒有談工資的事情,之前的工資遠遠低於market value,當時做的那塊還不太熟悉,所以就當交學費了,但這次進新公司就希望工資能上一個台階,畢竟除了現在做的這塊,我還有其他很多年軟件開發的經驗。
於是當新公司VP(也就是我老板現在的頂頭上司)發給我offer以後,我看到工資還是超低,而且還要3個月試用期,就給這個VP回了一個counter offer letter,問他是否能把工資提高一些,並且免掉這3個月試用期。結果沒想到我原來的老板發郵件給我說這個VP找他談過了,如果我要提工資,就跟其他的候選人一起麵試了。說是理解我想把工資提高,但是要進新公司還需要時間。
我現在的問題是怎麽回複我原來老板的這個郵件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