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恭喜!謝謝Update!您是以什麽理由申訴的呢?

謝謝。

就是強調我的availability.(1)TN非常容易,不影響我的availability。一直在尋找工作,employers並沒有因為TN而認為我不available.(2)我是tax payer,我完成了我的義務,如果沒有權利拿失業金,不公平。(3)全家都在美國,如果為了失業金,我回加拿大,不人道。

第一點尤為重要。這也是判我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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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林卡- 給 林卡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5/2011 postreply 0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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