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為離職員工作REFERENCE有比較PROFESSIONAL的指引。以EXXON MOBIL為例,他們的指引是不許做PERSONAL REFERENCE,一切外聯由HR處理,HR不會提供該離職員工的PERFORMANCE REVIEW(除非警察,法庭要求),一般僅會證明該員工的確曾為工作,還有入職和離職時間。離職理由都不提供的。
這樣做其實很合理,公平,而且為公司少惹麻煩。EXXON的PERFORMANCE REVIEW可是用末位淘汰類的FORCED RANKING的呀,一個員工在某些年份被評得差,其實可能他本人根本不差,隻是跟同僚比,不如同僚罷了。而很多時,誰和大老板關係好,知道的比人家多,也能拿到能出彩的PROJECT,老實做事的人,卻未必能拿點容易做又有CREDIT的,這裏頭貓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