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談中愛德蒙問我該公司有沒有其他經營上的違法之處?” –我到認為你可以考慮這一點。在我的CASE 中,employer 考慮到這一點及早協商的。你也可以MOVE ON。你不要寫在紙上,律師之間會交換意見的。至於有沒有效,也看公司了。
官司還在進行嗎?
所有跟帖:
• 同意。 所謂以毒攻毒。 -waitGC- ♀ (0 bytes) () 07/31/2011 postreply 05:09:07
• 自衛是不得已,並且堅信是冤案;而反擊則是另一場戰爭了,沒有這個精力了 -PADI- ♀ (0 bytes) () 08/01/2011 postreply 06:09:40
• 您這樣一說提醒了我,律師之間確是交換意見的,這段過去了,但是還沒有結尾 -PADI- ♀ (0 bytes) () 08/01/2011 postreply 06: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