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rformance比你差的,有留下的;
- performance比你好的,有裁掉的;
- 總而言之,裁掉的肯定是個部門老板無意保留的。但是,這樣做並不犯法。公司並不害怕你用performance為理由告TA。
- 另外,你拖45天不簽,最後一秒才簽,“讓他們難受難受”,這個想法有點兒那啥,“想當然”,這是個好詞。他們是誰啊?他們中間的任何人都不會為此吃不下睡不著,要打官司,公司有律師,就算打輸了,賠錢也不用他們賣房子賣地賣兒賣女去籌款。他們裁你的時候,是老板代表公司;他們麵對公司的時候,跟你一樣是雇員。公司賠錢打官司,他們才不會心疼。如果能讓你心裏痛快痛快,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