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蒙,不要緊

省得你當大夥麵兒直接跟他幹上了。

我覺得要說,不要寫。寫更容易誤會,同樣的句子,讀的口氣不一樣,意思就差遠了。而且我們國人常用的“科技”英語,沒有酸文假醋,讀起來硬邦邦的,造成誤會就火上澆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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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the suggestion! Really appreciated!! -whyisthis- 給 whyisthi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0/2011 postreply 1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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