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有個項目,老板有個設想讓我去研究和尋求解決。我研究的結果是老板的設計行不通但曲線救國能達到同樣目的。 於是我溝通各方重新設計執行方案。
在跟老板及小組匯報時,我說問題解決了,原設計方案行不通,經過改造的方案已得到各方認可。老板當時在會上也沒說什麽。
年終總結時,老板在她的評語中大篇幅的指責我經受的那個項目根本偏離原來設計,且不經過她擅自決定改變實施方法.......言語相當的有破壞性。我才意識到我引以為驕傲的項目在她眼裏是一個敗筆,於是我跟她約談,向她道歉,再次說明更改的前因後果,並說我不是有意背著她做決定,我隻是想獨立解決問題,I made a good judgement call。 同時我希望她更改在年終總結的言語,她很不情願的答應了。
第二稿出來她還是沒有拿走幾個關鍵詞,整個口氣還是非常的負麵。我們第二次的約談很不愉快,我要求她修改評語。因為公司正在麵臨重組,我需要一個公平的年終評與以便調動,她聳聳肩說他不會再改一個字。
沒辦法,我約了她的老板,表明了我的不滿。 我認為年終的review不反映我的實際表現,更不應因一件事來作為全年的評語,我沒有在文件上簽字。 此時我已經有預感,我們的關係徹底破滅了。
果不其然,上周她通知我,我被裁了。問為什麽我不合格留下?可不可以看新job discrption,她說不為什麽也不給看。
就這樣被決定了命運,雖然我已經不希罕再在她手下做下去,但她這樣明擺著是給我小鞋穿,我敢不簽字還告了她的老板,就給你看看who is the boss 這不是霸道?我還是不懂,我往年的評語都很好,去年來個大逆轉是她為裁員作準備的嗎?還是因為我得罪了她後而決定裁我?大家給分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