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半天你根本就沒有懂我的意思。本來是不想再留言的。回答我一句話,你自己是否告過公司歧視?如果沒有,那就免談。如果有的話,贏了?輸了?都與我們分享。關於種族歧視案件,在加州告的人比較多。也都是少數民族(我們老中不算是少數民族)。公司大部分都是調停,賠點小錢了事。我說大公司的不是沒有被告,比如WalMart等就有,那都是群告。我們中國人到美國來工作,被歧視自然難免。到底有多少人去告,又有多少人贏了?我不是說吃啞巴虧,就算了。而是可以據理力爭,但是沒有必要到告的那個階段。除非你不想再找工作。工作圈子很小,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沒有那個必要。知道人家要歧視你,有本事,找工作走路。幹嘛跟人家機會歧視?我們不是像其他少數民族,沒有本事,就靠著告公司拿點小錢。好了,我再寫的目的就是希望你不要誤導我們在職場上的同胞,我在美國混了33年,經驗絕對比你多。有本事,人家不會歧視你,也不怕人家歧視。在美國,有本事的,工作倒處都是。這一點是我33年來的感覺。有那個時間去告,去看這個看那個資料告公司,不如好好跟老土學學怎麽在IT界上發揚你的專長,賺大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