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對了,這要求深懂法律,會鑽法律空子,證據確鑿。要不律師費就耗死你。光過程就得脫層皮。象李傲一樣會告

來源: 一人有一個夢想 2011-04-29 11:20:5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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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主動離開, 是一種權利胡說之2011-04-29 08:30:34
太對了,這要求深懂法律,會鑽法律空子,證據確鑿。要不律師費就耗死你。光過程就得脫層皮。象李傲一樣會告,也是本事,先要保證自己不生氣.他告了那麽多人,就是不會告他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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