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不說那個故事,還是說說過去的瑣事吧。 講講我過去當老板的時候..
那個時候年紀輕,工作了幾年,跳了槽,一不小心成了小老板,手下管幾個人,一些項目。 一年不到,因為工作出色,被大老板看中,升為中老板。
原來的中老板(一個四十多歲的白人, 一個看上去還算是頗有學識、風度),被換成小老板。他得聽我的指揮, 臉上掛不住,不久自己走了。 當時覺得感覺真好,有了自己一番施展的天地。 年輕氣盛,常常得理不饒人。 因為自己技術好,同齡人(經驗不如我)鬥不過我, 年老的(技術太舊)有時候被我臭罵(當然俺是不會出格的),現在想想也有點罪過。
剛上任不久,大老板找我了,意思要我動手裁人。 我當時根本沒經驗,神馬都不知道怎麽裁。 他就說:張三、李四、王五、...。 我就在大老板的擺弄下,把他們全裁了。
所以,大家知道了吧,要大片裁人,都是上麵的意思,裁你的人隻是執行者而已。 工資又不是他開的,根本沒裁人的動力。
當然經濟好了,又招人,都是自己招進來的,所以都還聽話。 當然也有不聽話的,也就是遲早要趕走人家的。 為了做好功課,我都把對方的錯誤紀錄下來。 再不改,發書麵警告(cc: 大老板)。 這樣有了紀錄,不怕裁人不公。
有一次雇了個女的,一錄用後,挺好的,也算聰明。 可不久, 她跟我們公司另外一個部門的頭,套了近乎。 然後就說不願意跟我幹了,要跟那個人幹。 我當然不願意,就說,要麽跟我幹,要麽你走人。 她不服,告到大老板那裏,說我罵下流話。
老板找我,他說我們都知道你從來不罵下流話(that's not you), 然後就問我如何處置。 我還是那句話: 人是我招進來的,要麽跟我,要麽走人。 大老板就把我的話,作為decision告訴了她。 最後沒幹多久,她自己走了。
所以大家也知道了,internal review都是胳膊朝裏彎的。
這活剛開始挺有勁的,有實權,人家服我,每天跟別的部門和外麵打交道。 但時間一久了,就覺得沒意思。 每年給人家寫review,人家幹得好,我生怕工資加不多人家。 人家幹得不好,又要準備炒他(她)的證據。 真的趕走了,又要登廣告,interview, 一輪輪地循環。 很費腦子,真的。
也許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動腦,隻是不喜歡動這方麵的腦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