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別人想夾在你頭上的錯,你認了,就正中他的下懷。踩人腳了,要說對不起,就過去了。你什麽時候看見殺了人說句對不起我錯了就過去了?
對於review裏不同意的地方要據理力爭,也可以寫在employee comments 裏。如果這件事比較大,你級別又比較低的話,你老板想推在你身上是很愚蠢的做法。哪怕這件事自始至終都是你做錯的,下屬的錯就是老板的錯,在哪裏都是這樣的,推不掉的,往下推隻能讓上麵覺得他不敢承擔責任。其實如果你確定他是想拿你當替罪羊的話,你就不用太考慮和他的關係搞僵了,和在上麵一級談都可以。有些關係不能work out也不用太難過,人與人的關係就是這樣。這種事其實很常見,不用太難過,下次學會保護自己。向外部傳達壞消息時不要使用email, 而且要拉上一定級別的人在場 (比如老板或大老板)這樣既可保護你自己,也可給另一方充足的麵子。舉個例子吧,你孩子在學校被人打了,你希望給你打電話的是校長,還是assistant teacher? 他們打電話時你希望聽到的隻是這個bad news, 還是bad news plus solution?
這也是我去年學到的,當時太急著告訴客戶bad news,啥都沒想,沒想著拉上我大老板和我一起打那個電話,我老板vacation回來後就想抓著這點拿我當替罪羊。這是我以前發過的一個鐵,供你參考。
當時我其實都以在現在的公司interview了,記得當時和現在的老板說:你快給我offer吧,我呆著太難受了。他和我說你即使明天就走,也得把這件事說清了再走,要不然這個黑點就會跟著你。我們的圈子太小,大老板一張嘴就可以讓我難找下家。我又呆了幾月才走的,等那件事泠下來。當時就走的話,別人會覺得我畏罪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