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問我,你在上家公司工作的最後一段時間愉快嗎?我說非常不愉快,他說,這就對了。他的意思是這個就可以做為離開公司的原因,他知道我並不是自己離開的,是不得已,但我不能肯定招聘的人會接受這種解釋。前兩天跟一個recruiter電話,本來他說我很合適,但問了我離開公司的原因後也沒音訊了。
跟以前的一個老美老板聊過這個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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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ruiter 不是胡問之,你那樣答,真的是胡說之,所以沒戲了.
-美國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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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1 postreply
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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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說之,土說之
-胡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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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1 postreply
07: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