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公司的一個職位連來了上班不到兩個星期就不來了,第三個才留下來。

我想他們都是你這樣的情況,沒有更好的就先接受並上班,有了更好的立即辭去剛到手的工作,這種情況下也就不需要兩個星期了,因為你沒有什麽東西需要交接的。

不好意思,本人在十年前也幹過一回。想去的一家麵試了五次,期間拿到另一份offer也還不錯就去上班了。本來也沒再想另外一家,可是作為軟件工程師上班了三個星期,電腦還在總部的訂單上呢,每天看書打瞌睡,實在難熬。這時候麵試五次後的offer終於來了,跟讓我毫無貢獻的拿了三個星期的老板說再見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