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就說是layoff, 沒有什麽。 但要求雇員去參加教會活動夠你起訴了

回答: 求教! 關於lay-off後如何寫簡曆的問題yunchang102010-02-14 00:15:15

簡單地說幾點在年終發獎金前我的direct manager 提出過的我的幾點問題吧. (By the way, 我覺得我的direct manager在整件事情上主要是個傳話筒, 她好象很怕她自己的老板,總是說XX said this, XX said that. )

- 不和組裏其他成員social. 這一點倒基本上是事實. 因為他們主要的social活動,周五晚去church, 我不參加. 我在以前公司和同事social主要是中午一起出去吃午飯,有時和他們一起打台球,偶爾加入他們的飯後散步.但這家公司的culture不太一樣,大家都自己帶飯自己在cubicle/office裏吃,所以我也就在樓下買個sandwich 帶回cubicle裏吃.另外就是我在這家公司的work load真是比以前重很多, 經常要晚上和周末加班,所以我在上班時間也是盡量能多完成就多完成一些,也沒太多多餘精力去走家串巷跟人聊天.
- 不經常找組裏其他成員問問題. 我們組裏最senior的一個人其實是我的unofficial project supervisor,我們每周有固定一小時project discussion.基本上主要問題我都在那時和他討論. 平時不定時有些什麽小問題也主要找他問. 另外有幾個組員做的東西和我基本沒有關聯. 隻有另外一個人和我project關聯最密切,也比我早來幾年,對於我們的係統最熟悉. 但他看起來非常忙,而我本人實際上是個喜歡遇到問題先自己investigate和試圖解決,解決不了再去問別人的人.另一方麵我在以前公司做過類似東西,雖然和當前公司的detailed implementation 有很多不同,但主要的principles是相同的.還有就是我經常給conference和journal review papers,所以恰好看到過當前公司的founder們在成立這家公司前後發表的若幹文章.我仔細閱讀了這些文章並對照了我們的係統,發現這個係統完全就是按裏麵的思想建起來的. 所以通過這些previous industry experience and academic experience, 我對我們的係統已經有了相當的了解.隻是因為係統實在太大,所以我還是要花很多時間去了解所有的details. 一方麵我覺得自己確實有能力自己figure out, 另外很多東西我覺得自己做實驗和trace code所得到的領悟和理解都更深刻一些. 這些東西也不能指望別人手把手地教你. 所以我確實是很少去找我的這個更熟悉係統的組員問問題. 但我另外被assigned的一個較小的project, 牽涉到很多另一個其他組裏人的code,我在自己讀過之後有很多不理解之處,就去請教他給我做了解釋. 後來我為這個project改了他不少code, check-in時由他review,基本上是一次通過. 所以我覺得我是具體問題具體對待,該問時就問的.
- 我是傾向於research style而不是schedule-driven style的. 這一點也不能完全說不符合事實. 我的前兩家公司都是startup 或是大公司裏較為獨立的部門, 所以我除了一些係統維護,bug fixes,incremental enhancement requests等零零星星的任務是要meet定死的schedule之外,其他大的project都是開發新產品或新功能. 當時的schedule是作為guideline,根據project的進度以及dynamically changed roadmaps來動態調整的. 所以當時的工作focus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plan好的end result (其實這個也是不斷局部調整的). 這的確更象一個research project. 現在的這家公司是一個established的大公司,有固定的客戶群,多層的內部structure. 後來我在去年年底和其他組裏的一個manager (但同屬於一個大部門) 私下抱怨我被老板不公平對待時,他告訴我這家公司完全是schedule-driven的,各層經理最看重的是你的project有沒有在每個固定的時間內把code check-in, 而不管你做出來的東西好不好用,customer喜歡不喜歡等. 當然這些也不是不重要,隻是比起managers能夠在meeting上說他手下的projects都已經按時deliver了要差得遠. 具體到我的這個project, 這是一個已經存在了好幾年的問題,一直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大家都承認這是一個很challenging的問題. 我得到這個assignment之後是真心想要把它做好並投入了很大心血的.我在functional spec裏仔細分析了幾種可能的方案,並提出了能最好解決問題的long term plan (估計至少要一年一上), 以及這個release的short term plan (一個intermediate solution, 也可以用來作為對long term solution的prototyping). 我是這個project的developer, 另外還有兩個application engineers who work between developers and customers. 我和他們進行了back and forth email communications, 我的計劃得到了他們的認可,當然我也吸取了他們的一些意見加以調整. 接下去也許我的時間分配上有點問題. 由於我上半年的project和下半年的另一個較小project都是可以在一個release裏就完成的, 所以我對這家公司的schedule-driven style for cross-release large project還沒有很好的理解. 由於這個project的long term solution和short term solution是相互關聯的,所以我額外花了不少時間在long term solution上,並沒有完全花在short term solution上,再加上後者的schedule本身就很demanding, 導致我嚴重overloaded和超強度加班 (九月份一整月是7days/week, 14~15hours/day including weekends).老板為了讓我commit to the schedule在九月初跟我說在接下去的幾個星期如果周末加班可以trade for vacations. 在十月初我終於把initial code for the short term solution趕完(當然包括成功測試基本功能)時,我告訴老板這樣的schedule不合理(因為我最後真的感覺要累死了,不是開玩笑),並問她能不能把我九月裏over-worked hours on weekdays也適當給一些vacation的補償,(我其實在9月份之前的大半年時間裏也常常work overtime很長時間,但還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再加上是volunteer的,所以我並沒有跟老板抱怨或為此提任何請求).老板說事先隻說過weekends換vacation,weekdays不能算,我也就做罷了, 還是繼續做我該做的工作.但她(或是多半可能是她的老板)反倒很生氣,發email給我說我們以後還是exactly the same kind of schedule, 並質問我是不是我不能勝任我的工作才花了這麽長時間.我真是欲哭無淚啊.我是他們嚴格interview後hired,而且我本來是要take別的offer被這個老板的老板親自出馬請吃飯相勸我才來了這裏.我也是念及他的誠意才更加努力地工作,並且雖然不喜歡後來church的事也隻當作沒發生沒想再向上complain. 然而到了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他很有可能是記恨我不去church的,不然按正常情況他這樣的處理方式真的是非常不合理.我向老板解釋還花了一些時間在long term solution上,但其實即使扣掉那些時間我也還是要overtime很長時間才能meet schedule. 另一方麵,就算是我以前的style和這家公司的style有所不同,我想要是我以前的老板碰上這種情況一定是先肯定我的efforts和成績,然後指出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地方,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啊.現在他就一口咬定我的style有問題,我的能力有問題.我跟我的老板就此爭辯, 她其實根本也提不出什麽論據來支持那些結論,因為根本站不住腳啊.而我最後在worked overtime, delivered the project之後, 又莫名其妙被扣上了underperforming的帽子, 隻給了target bonus的30%. 他們要是真的從公司利益來考慮, 要打擊我也再等半年多等到我把這個project做完呀.我自己都為白花了好多心血研究下一步怎麽做而感到可惜啊. 所以真是不由的我不去猜想是老板的老板在公報私仇. 難怪不得我們組的其他人都乖乖的去church. 我自己有很多其他朋友是信教的,那些真心信教的人說到信教時都一臉自豪,覺得that’s the most blessing thing ever happened to them. 雖然我個人並不信,但我對別人信還是非常respect的,也覺得如果他們能從中得到inspiration那是件好事. 可我組裏的那些人給我的並不是這種感覺, 我直覺他們是迫於領導的壓力. 在我還沒有決定要來這家公司時,有一天星期五有個緊急的問題要問那個老板的老板,當時我托我的referral,就是後來我的unofficial project supervisor,幫我問一下,他說沒問題,他晚上就會見到他,停頓片刻後說因為他兒子和那個老板的兒子每周五晚去同一個合唱團,所以他們每周五晚都會在那裏見麵. 我後來才知道其實就是去教堂啊,為什麽不直說呢. 大概是自己並不convicted吧. 其他幾個我覺得就更不象真心信教的. 這也是為什麽我很不喜歡這件事.

唉,我現在費了這麽多口舌都不知道有沒有把整件事說清楚. 要是真要要向新申請的公司解釋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我真的恐怕不花大工夫難以做到. 所以還是要盡可能地避免吧.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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