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會計問題

在一家小律師樓做會計,老板(也是律師)和兩位Associates. Associates 每月承擔一定的費用以cover 一些辦公費用和di*****ursements。律師每年都是自己報稅,如果律師樓這一年的revenue 是100,000,expense 是 50,000. 其中兩位Associates 的revenue 是40,000, 他們應該承擔的費用是20,000. 年末兩位Associats的net income 是 20,000.(40,000 - 20,000),我認為老板的net income 應該是(100,000-40,000) - (50,000-20,000) = 30,000.

現在GL 的 net income 是100,000-50,000=50,000,因為律師都是個人報稅,所以我認為GL 的net income 應該反映老板的真實利潤。 我認為Associates 承擔的費用應該是老板的收入,這個費用不是每月付給律師事務所的,是我每月核算 Associates 的工資時的依據。Associates 的工資=每月回款額-承擔的費用。那麽Associates 的revenue是不是應該進入老板的費用,如果是,就會得出(100,000+20,000)-(50,000+40,000)=30,000 net income. 這與前麵的數字就一致了,但怎樣用journal entre來反映這一結果,這是我要請教的。或許前麵的想法根本就不對,請給我個思路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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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一個會計問題 -chinadoll97- 給 chinadoll97 發送悄悄話 (465 bytes) () 12/30/2009 postreply 1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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