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義務去教別人.更何況是你討厭的人.
一般的manager (owner除外)都是明哲保身的,不會因為你而跟A過不去; 相反地他會不斷地push你去當firefighter, 因為事情總要有人去完成, 搞不好還會誣你不是 team player. 所以是否要從A手中把係統搶過來必須仔細權衡.
LZ是否可以裝裝傻呢, 推說新的問題和過去有所不同, 你一時也沒轍? 先讓A出出醜,再見機行事. 千萬不能提” 這些知識是我從別的公司裏學到的,公司並沒有為我的這個skill投過一分錢的資”. 沒有實際的好處就不要去做.
在沒有摸清新老板的態度之前,最好先不要有動作.
關鍵技術決不能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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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提議,也由於樓主還有其他係統要負責,所以應該
-王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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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1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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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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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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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嗯,很中肯,
-問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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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16: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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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這也是我的bottomline
-looking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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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1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