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是,你沒出這個費用,俺們在出這個費用,俺們的後代在出這個費用(政府的國債)。如果一個人老的時候借一屁股債享受生活,然後他一死寥之了,美國,加拿大都出現過這樣的事。過去還有父債子償,現在俺們認為這是很不道德的。為什麽,國家,政府,總統...這麽幹;古語講:老而不死是為賊。還有老賊這麽幹,就是理所應當的?
講人道義,也得講到底是誰出的這個費用吧。施舍是自願的,不是強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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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社會資源的理解不同
-糊塗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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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2013 postreply
07: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