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自己花錢,沒有人強迫你背到山上去餓死

來源: 2013-04-08 23:18:5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就是俺所說的,這個人活著對誰有意義,誰就應該出這個費用。

現在的問題是,你沒出這個費用,俺們在出這個費用,俺們的後代在出這個費用(政府的國債)。如果一個人老的時候借一屁股債享受生活,然後他一死寥之了,美國,加拿大都出現過這樣的事。過去還有父債子償,現在俺們認為這是很不道德的。為什麽,國家,政府,總統...這麽幹;古語講:老而不死是為賊。還有老賊這麽幹,就是理所應當的?

講人道義,也得講到底是誰出的這個費用吧。施舍是自願的,不是強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