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備無患。但憑我的觀感,如果真沒有事情,美國這個係統,很難加罪給個人。就算抓了,沒有證據,最後還得放人。就怕真的有證據被抓著了。
有道理
所有跟帖:
•
但是要耽誤很多時間和精力,還有金錢--律師費等
-秋色滿院-
♀
(0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05:44
•
言之有理
-糊塗爹娘-
♀
(166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08:50
•
那是如果故意出錯。如果責任範圍內,事是而非的事不會有賠償
-秋色滿院-
♀
(0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12:11
•
我說的那個案例不是故意出錯
-糊塗爹娘-
♀
(254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36:31
•
不是陪審團的錯,是檢察官的證據故意的
-秋色滿院-
♀
(156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54:21
•
回複:不是陪審團的錯,是檢察官的證據故意的
-秋色滿院-
♀
(65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