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備無患。但憑我的觀感,如果真沒有事情,美國這個係統,很難加罪給個人。就算抓了,沒有證據,最後還得放人。就怕真的有證據被抓著了。
有道理
所有跟帖:
• 但是要耽誤很多時間和精力,還有金錢--律師費等 -秋色滿院- ♀ (0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05:44
• 言之有理 -糊塗爹娘- ♀ (166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08:50
• 那是如果故意出錯。如果責任範圍內,事是而非的事不會有賠償 -秋色滿院- ♀ (0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12:11
• 我說的那個案例不是故意出錯 -糊塗爹娘- ♀ (254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36:31
• 不是陪審團的錯,是檢察官的證據故意的 -秋色滿院- ♀ (156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54:21
• 回複:不是陪審團的錯,是檢察官的證據故意的 -秋色滿院- ♀ (65 bytes) () 03/25/2013 postreply 1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