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事件有二個基本事實,是地球人都不會抵賴的。
1。王立軍去了成都美領館,而且進去了。
2。王立軍在美領館內呆了一段時間(據稱24小時左右),然後王立軍又出來了。
王立軍為何去美領館,眾說紛紜。 但就以評論最多的政治庇護而言,也就二種可能。
1。王立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
2。王立軍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
是與不是,必居其一,沒有其他的可能。
假設一成立:王立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
但依據事實二:王立軍在美領館內呆了一段時間,然後又出來了。
隻有二種可能:1。王立軍是真正自願出來的。
2。王立軍不是真正自願出來的。
如依第一種可能:王立軍是真正自願出來的。 結合假設一:王立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一個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官員, 出來後肯定要麵對中國政府的懲罰,王對這一點應該明知,但王還是自願出來了,有以下可能:
1。 王立軍神經有問題,做出非理智決定。(推斷一)
2。 王立軍寧可麵對中國政府的懲罰,也不再追求美國的政治庇護。(推斷二)
如依第二種可能:王立軍是非真正自願出來的。 結合假設一:王立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 一個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官員,進了美國領事館, 而後非自願出來, 隻有一種可能:政治庇護被美國政府拒絕。(推斷三)
如果 2。王立軍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 可能性就太多了,隻依據事實1,2, 就不足以分析了。
但假設王立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不倫推斷一, 二, 三,都實在對中國政府的損害有限,反而讓人質疑美國的政治庇護,尤其推斷三,更是直指美國政府撒慌(宣稱王乃自願離去)。
所以,還是第二種可能對美國政府更好:2。王立軍不是去尋求政治庇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