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24小時超過了正常的公事時間需要。我的假設是,他進去時沒說一定要尋求政治庇護,然後再從美領館裏和某人通話,或某人打電話給他,最後經過24小時的談判成功,他自願出來。如果談判失敗,他再尋求政治庇護不遲。
王在美領館的24小時,應該會有人打他的手機。雖然沒有尋求政治庇護,但他一定有這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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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事件我猜可能是這樣的:王被審查他一定認為有冤,想登清事實未果,不得已出走美領館以獲談判權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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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2 postreply
10: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