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自願離開?他本來就不想要庇護,隻是找個借口在使館內拖個一天兩天,直到中央的人來到,在人身安全得到保證的情況下離開。這算一種。另一種是他怕重慶或中央方麵下殺手,進入美國大使館,然後北京官員打來電話,說你的家人逃走時被我們捉到了,為了她們的前途,你現在自已走出來,對於你逃進使館的性質我們可以淡化,你經濟上的問題或工作上的問題,我們可以保證不判死刑。也保證你得到安全保護和公正的判決。在這種情況下,王立軍改變主意,跟美方交談後,可能還經過北京方麵向美方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留下一些文件防止有變,然後走出使館,這也叫自願。但這能算是王立軍最喜歡的結果嗎?恐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