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最近出了個車禍. 但我的保險公司的做法讓我很糊塗. 希望知道的人幫我講一講. 謝謝!!
我們買的是全保, 從來沒有出過事情. 這是第一次. 責任在對方. 車已經報廢了.
1) 出車禍後, 我們馬上通知了我們的AGENT. 他讓我去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聯係. 這樣對嗎? 後來, 處理的警察說我的AGENT應該去和對方保險公司聯係.而不是我們自己去聯係. 我覺得警察說講的有理. 因為當時照顧老婆已經手忙腳亂了, 又聯係對方保險公司真的顧不上. 我的AGENT 有30年經驗, 不明白他為何這樣?
2) 對方保險公司報了個價,我們不能接受. 對方保險公司停了我們的RENTAL. 我們的保險公司說他們管不了. 他們也不提供RENTAL. 這樣對嗎?
我們在哪裏可找到我們的權利和義務呢? 我們感到交了全保, 可保險公司什麽也沒有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