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mor Biology 在撤回論文的聲明中說,作者使用假email,冒充 該領域專家為自己寫正麵的評論。但是沒有解釋這些作者是如何完成避開真正的的reviewer ,而假的email 又被編輯部接受,完美的完成所有的submission 程序而不被發現。 發過文的人都知道,文章被接受後的程序很繁瑣,比如,放棄版權的簽署等等,欺騙者把每一個環節都做得滴水不漏並不容易。把一個領域中的有成績的而不是reviewer 的人的郵件當作review被接受,明顯是雜誌的問題。如果這個雜誌最近幾年就有450 篇研究報告撤回,顯然雜誌本身有問題。”
1. 我同意雜誌有些問題:起碼是是編輯沒能及時發現reviewer的review有問題,很可能編輯也是不合格的。雜誌的投稿來源以中國,伊朗為多,本身就說明一些問題。我猜雜誌開始是以盈利為目的,用較鬆的標準吸引那些需要發文章的人。
2. 審稿人email造假沒有你說的那麽複雜。幾乎每個雜誌都要求作者提供3位審稿人的名單,作者隻要在這個環節用假的email就行了。負責任的雜誌編輯要根據審稿人是否是該領域的合格研究人員來決定是否使用作者提供的名單作為審稿人。另外, 有些作者使用了真實的審稿人信息,但email是假的,最後email都回到了作者手上。無論哪種情況,都是作者自己充當審稿人。該雜誌似乎基本使用了作者提供的審稿人,並且沒有研究他們是否有資格,也沒仔細看email地址,當屬失職。但作者的欺騙行為是做學術研究不可容忍的。
3. 審稿人除了提供審稿意見,與放棄版權的簽署,驗證proof等後續事物無關。這些是作者的事,作者使用自己真實的email便可。
如果作者在審稿上欺騙編輯和雜誌,您覺得他們生產的數據會值得信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