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談係統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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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文章也說過,我認為基於個人、國家和種族的歧視是人類根深蒂固的生理習性,是全世界今天的普遍問題。而係統的歧視我認為主要又兩點:

1,歧視性法律

2,公開的主流的主張、支持歧視的意識形態

係統歧視是個人和種族無法通過努力改變命運,進而促進整個社會更公平。

這樣,美國不僅沒有係統的種族歧視,而且,是今天世界上相對而言,在種族情況最複雜的情況下,最平等的國家之一了。歐洲批判美國,可他們那裏黑人不能成為總統,甚至沒有什麽政府高官。

然而,如果要完全消除歧視,非常非常困難。但今天美國的這種準暴力的反歧視是被政黨利用的,它隻能加劇不公和對立。

比如,認為華裔非常優越,但沒有受重視,優越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判斷,誰能說華人認為華裔優越沒有一種反向歧視的自我優越感或潛意識的為自己族群爭取優勢的心理引起的偏見呢?

而且,一個以白人為上層主流的社會,如我文章中說的,如果少數族裔想加入,獲得相對平等,必然要付出更大努力。從客觀層麵來看,科研歧視最少,最輕,因為客觀,相反,主觀的價值判斷比如,管理層的選拔,一群白人高管的公司,必然希望選擇白人進入,這樣本身也更容易溝通合作,所以,我認為法律和主流觀念的反歧視非常重要,社會層麵在今天的美國,一方麵合法維權是必要的,另一方麵還是更多要通過自身努力。

一個占13%的族裔長期在一個法製文明社會創造60%的犯罪率,是不會有真正的平等,不可能不受到普通人的歧視的。因為,大家都不是聖人。

美國當然應該持續的反歧視爭取平等,但應該理性溫和的。但民主黨是在利用這個議題進行的政治鬥爭。黑人今天的一些反歧視是無理。當的辛普森更是一個典型,但美國一直辛普森式的反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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