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首先,鄙視你“丈夫”打人的懦夫行為,加了引號,不想罵的太直接。
其次,這不是誰親的問題,而是婚姻生活中為人處事的方法、方式問題。
就第一段而言,完全是你自己不能善待(或者說熱清對待)婆家的理由,而這些理由幾乎是完全不成立的,至於“公婆兩人對於我們是不管不問的,”,想想是否有自己的原因;就算沒有,父母對成年子女已經完成撫養的職責,你無權要求太多。你既然選擇了你丈夫,就知道要接受對方的父母,這是中國的傳統,這種傳統好壞姑且不論,但至少在你我這一代,是無法改變的。但在你文中,我看到了你對婆家言語上的不尊重。
至於寄錢,我想完全是應該的,我也能理解。但據你文中描述,金額或許可以商量。如果商量不通,也完全沒必要強硬地拒絕,否則,很有可能適得其反。你看這樣好不好:
1、你明天寄2000給婆婆,不論你丈夫是否寄了。
2、過段時間,你丈夫如果沒有積極的反應,就給自己家寄2000,再給自己花2000買些喜歡的東西,我想8000不會讓你家破產的吧;如果覺得工作辛苦,辭掉一份;
3、就算你少了8000,你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死的心都有了”,還在乎這8000嗎?
看得出來,你和你父母的關係比較近,但你不能以這種關係來同樣要求對方的父母,那也是不公平的。對對方父母,你可以不熱情洋溢,但也不能冷若冰霜。。。
另外,覺得你對錢太在意了、對自己也太苛刻了。有人說,“女人,對自己好些”。其實,不論男女,你的生活方式是自己選的,如果覺得委屈,那就自私些,沒什麽不好,前提是不傷害他人,無論是心理上,還是肉體上。。。
最後,在我看來,寄錢,寄多少不是大問題,你“丈夫”打人,才是嚴重的問題,很看不起打老婆的男人。。。
如果說過頭了,請原諒!祝你快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