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給點錢是應該的,不過我看作者家還沒有達到7千八千隨便給的家境

本文內容已被 [ Hollyhog ] 在 2010-11-29 19:21:1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個人看她的文章,她是個忍辱負重的人,如果她家的收入真是像“觀眾而已”說的,隨便可以這邊幾千那邊幾千的給,那我想這位女主人不會這麽斤斤計較,正因為不可能像“觀眾而已”說的那樣給錢,才會有爭執。既然家境如此(我妄猜的),那就該先想到自己這個小家,她婆婆看起來在國內並不差。

到了美國(或加拿大)還不知保護自己,是女主人可悲之處,寧願自己去死,也不報警,傳統美德啊!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