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返鄉投資6億遭政府違約,致廠房荒廢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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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濱州人李欽峰向頂端新聞反映,他2009年被當地招商引資返鄉創業,投資6.2億元建廠。15年過去,政府一直未按合同履約,導致企業受損嚴重。

李欽峰稱,濱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彼時合同承諾,解決土地使用證、采購公司裝配式建築產品。但因當地政府未履行合同,他投資建成的約175畝工廠被迫停止運行,荒草叢生。

企業家返魯投資,政府承諾解決175畝土地手續卻未履約

李欽峰在山東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先後投資了兩家公司,一是山東立峰石油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立峰石油公司),二是山東立峰遠大住宅工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立峰遠大公司)。

他告訴頂端新聞記者,此前在天津投資的他2009年經濱州招商引資,成立立峰石油公司,落戶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009年9月9日,濱州經濟開發區與立峰石油公司簽署的《合同書》及《補充協議》顯示,該項目地塊位於濱州開發區黃河五路以南,濱博高速以西。濱州開發區管委會同意以每畝7萬元的價格提供200畝(後實際供地約175畝)項目用地,用於石油機械行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為50萬元~100萬元/畝。

合同約定,立峰石油公司按每畝3萬元的標準交納預付款。濱州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辦理正式土地出讓手續,在交納上述款項50日內,為公司提供該宗土地使用證。

“我按照合同交了500多萬的預付款,但是開發區要求先建設後完善土地手續,不給解決土地證。”李欽峰提供的一份時任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批示顯示,“市主要領導催得很急,先進工地幹起來,然後邊幹邊完善手續。”

李欽峰告訴頂端新聞記者:“2009年項目開工後,因當時觀摩期限催促太緊趕工期,監理單位忽視質量要求,4萬多平方的車間近完工時坍塌。原地拆除重建後,造成石油機械項目發展周期錯過。”

據介紹,此後多年,立峰石油公司多次向濱州開發區申請項目用地招拍掛等手續、完善指標等用地要求,均未得到解決。

當地召開專題會稱“尊重曆史、兌現承諾”仍無果

2017年,李欽峰迎來了一絲希望。彼時,各地響應國務院號召,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產業。濱州市政府當年7月也發布《關於貫徹魯政辦發【2017】28號文件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稱,在建設用地安排上要優先支持發展裝配式建築產業。

該《意見》還稱,優化工程承發包,對隻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項目,按規定可采用邀請招標;對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項目,按照規定可不進行招標。

2017年10月13日,時任濱州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姚和民主持召開“關於加快山東立峰遠大住宅工業科技有限公司項目推進專題會”。會議紀要顯示,按照尊重曆史,支持企業加快發展原則,對開發區2009年9月與立峰石油公司簽訂的合同事項要兌現承諾。會議還明確了下一步的政策兌現、土地指標、手續辦理等問題的解決時間及負責部門。

在此背景下,2017年10月31日,濱州開發區管委會牽頭簽訂《招商引資投資合作協議》,李欽峰(立峰遠大公司)作為投資方再次入局。

該協議約定:濱州開發區負責統籌經濟開發區範圍內的土地規劃,確保土地資源供應,並配合整合建設用地,協調用地規劃、用地審批及報批報建手續。且自2017年9月15日起,政府投資的建築項目全部采用立峰遠大公司提供的裝配式建造。

“然而,後來因姚和民書記調走,我公司遭遇‘新官不理舊賬’。至今未能參與開發區項目,且土地規劃 、指標問題又成泡影。”李欽峰告訴頂端新聞記者,經過多年反映,濱州開發區解決了30畝地的手續問題,但目前仍有約145畝土地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使用證。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立峰遠大公司投資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項目,曾被列入濱州市2018年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山東省2019年新舊動能轉換庫優選項目名單。

濱州開發區官網公示的“2018年市重點建設項目進展情況表”顯示,立峰遠大公司投資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項目,總投資6.2億元,總建築麵積80000平米,年產PC構件150萬平米。

表格中明確指出,該項目存在土地手續辦理、規劃問題。而李欽峰提供的一份蓋章“用地情況說明”顯示,當年11月,濱州市國土局開發區分局稱,該項目占地約175畝,符合山東省政府批複的相關土地利用規劃,在允許建設範圍內。

回應:合同有效,但法律政策環境變了,不能按原來的協議

“由於政府違約,造成15年來公司無法正常運行,6.2億元的投資白白浪費。”李欽峰說,該公司在山東省裝配式產業基地中規模領先,有17條生產線、1條鋼筋線、1條混凝土生產線,並率先實現智能化,是全國技術領先的裝配式產業基地,“可歎我們先進的設備正在落灰”。

4月16日,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付國嶺接受頂端新聞記者采訪時說,開發區管委會承認合同有效,但是原先的合同簽訂時,有當時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現在需要按現在的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去執行。

“原先在供給土地的時候可能有協議價格約定,但是現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不允許再協議價供地了。目前價格問題有爭議,現在不能按照原來的協議價供地。”付國嶺說。

關於合同約定“政府投資的建築項目全部采用立峰遠大公司提供的裝配式建造”條款,付國嶺對頂端新聞記者稱,“當時為了支持項目發展,開發區簽了合同,但是使用它必須符合市場規則和相關規定,不能強製推廣。”

此前的3月8日,李欽峰曾撥打“企業家直通山東省省長電話”,對相關問題進行投訴。

4月3日,濱州市12345熱線回複立峰遠大公司稱,接山東省相關部門流轉,濱州市12345具體對接此事。經核查,2020年12月,濱州市政府曾要求市司法局對係列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核,認為合同原則上整體有效,但合同書補充協議中約定的土地價款條款無效。現行工業用地出讓價格為22.6萬元/畝,立峰遠大公司是對該價格不認可。

其次,合同約定“政府投資的建築項目全部采用立峰遠大公司提供的裝配式建造”條款無效,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

濱州市12345熱線同時稱,為了妥善解決遺留的問題,目前開發區管委會已經成立工作專班,對立峰遠大公司提出的問題進行係統分析,研究製定解決方案,同時與公司進一步對接,爭取盡快達成一致。如果沒有進展,立峰遠大公司可以撥打12345熱線反饋,以進一步反映推進。

李欽峰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對前述回複不認可。他認為:第一,政府簽署的合同均有雙方簽字蓋章,屬合法有效,不存在無效情形。第二,約定“政府投資的建築項目全部采用立峰遠大公司提供的裝配式建造”條款時,濱州開發區管委會已經對相關規定進行確認,按照國務院、山東省及濱州市的相關文件規定,裝配式建築滿足一定條件允許邀標(不招標)。公司後續還會繼續依法維權。

李欽峰說,他的訴求是希望上級部門給予督導解決,要求開發區管委會依法履行合同,辦理剩餘145.425畝土地的使用證。推動公司早日投產,依法賠償,依法對責任人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