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製作性用具虐待妻子 妻子不堪忍受斧劈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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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20年的家庭暴力,農婦最終以暴製暴斧劈悍夫


  受虐妻被判十年


  城市晚報記者田川/報道


  城市晚報訊 因無法忍受丈夫長達20年的性虐待,農家女張淑玲趁丈夫熟睡時揮斧將丈夫砍死。這起轟動一時的因家庭暴力引起的農婦殺夫案近日宣判,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張淑玲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2歲的張淑玲是長春市綠園區同心村小隋屯的農民,與孫萬福結婚多年並生有兩名男孩。2002年8月10日晚上9時許,孫萬福對張淑玲說,要張淑玲以找對象或找工作為名,把她的外甥女騙來,再配合孫萬福將其霸占。張淑玲不同意,孫萬福便掐住她的脖子威脅說:“如果不去,就殺死你和孩子,再把你媽家所有人都殺了。”兩個人為這件事一直吵鬧到淩晨,直到張淑玲假裝答應此事,孫萬福高興地喝酒吃飯後睡著了。聽著孫萬福的呼嚕聲,張淑玲卻睡不著,她知道孫萬福一向說到做到,要是不得逞,不知他會惹出什麽亂子。張淑玲從工具兜裏拿出斧子,狠狠地砍向熟睡中的丈夫,致孫死亡。


  張淑玲在供述中提到了自己受虐待的婚姻生活。丈夫孫萬福喜歡看黃色錄像,經常服用性藥,購買或製作各種型號的性用具,不隻他自己這樣,他還要張淑玲同他一起這樣,如果張淑玲不同意,換來的會是毒打。在白天,丈夫還看著她,不許她和其他男人說話,不許她和任何親戚往來。在20年的生活中,張淑玲提出過離婚,也自殺過多次。


  在張淑玲殺死丈夫的消息傳開後,了解她們家情況的鄰居、親友及有關組織紛紛出具證明。長春市婦女聯合會出具兩份建議書:載明張淑玲長期受丈夫家庭暴力和虐待;張淑玲的478名屯鄰提出對張淑玲從輕處理的請求;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同心村村民委員會出具書證:證明同心村478名人員的材料屬實。


  法院認為張淑玲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雙方矛盾的產生孫萬福有過錯責任。孫萬福對張淑玲的行為具有違法性。然而,張淑玲在孫萬福熟睡後,即已停止對其侵害的情況下,采取暴力手段,加害孫萬福並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孫萬福生前對張淑玲有違法行為,故對張淑玲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