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社會,老公指誰,大家都清楚,老公為妻子的丈夫是也;隻不過這是現代人所通用,古人隻是在宋元之際小說戲劇中偶有如此稱說,在古代的日常生活中,一般沒有那位婦女同誌稱自己的丈夫為老公。
古代女人怎樣稱呼自己的丈夫,大致有以下幾種。一開始妻子稱呼自己的丈夫為“良人”,唐人張藉《節婦吟》一詩裏就有“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持戟明光裏”的句子。從字麵上看,“良人”的形象是光輝偉岸的,至少品質是優秀的。隻不過古代丈夫稱自己的妻子亦為“良人”,這就給夫妻間稱呼帶來很多不便。所以後來以“郎”、“郎君”來指丈夫,李白有《長幹行》:“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明唐寅的《題拈花微笑圖》:“問郎花好儂顏好?郎道不如花窈窕。”,詩中的“郎”即丈夫也,稱丈夫為郎、郎君,令人感到親切,尤其能感受到一種甜甜的愛。
據《晉書》卷一百六第六《石季龍上》記載,臣下對皇帝尊稱為“官家”;到了宋代,“官家”一詞在當時的宮庭中為熱詞,流風所至,民間一些婦女也稱自己的丈夫為“官人”,這一稱謂,足見妻子對丈夫的愛戴與自豪。至今,民間仍對新婚丈夫稱之為“新郎官”,正是“官人”稱謂的孑遺。
除此以外,古代的妻子也有稱自己的丈夫“外子”的,這是很文雅的稱呼,同樣,丈夫則稱自己的妻子為“內人”。還有稱丈夫為“相公”的,在古典戲曲中,舞台上常有旦角拉長了聲音的一聲嬌呼“相公”,實在是令男士們陶醉。
近代以降,世風日新,有稱丈夫為“先生”者。先生本來
是對年長有德業者的敬稱,所謂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學識而又年紀較大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帶有仰慕尊崇的意思,故時至今天,在海外華人中和港台地區還在廣泛使用。緊接著,
“愛人”又成為夫妻的時髦稱謂,首先是在文學作品大量出現, 到上世記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解放區一些受新文化運動熏陶的知識分子開始用“愛人”這一時髦稱呼;隻是這種稱呼不為廣大群眾所接受,叫起來聽起來總感到有些不對味。尤其海外華人更不接受這一稱謂,因其詞直譯就是“情人”的意思,日語中漢字“愛人”也是指“情人”,所以現在生話中,“愛人”這一稱呼用得很少,尤其是年輕人更不會用這個似乎有些俗氣的稱呼。當然,各個地方俗語中,對丈夫還有許多不同的稱呼,諸如“我們家那口子”、“孩子他爸”、“他爹”、“老頭子”、“當家的”等等,這也算是一種民俗。
到了今天,稱丈夫為“老公”成了一個普遍的語言現象,幾乎是地無分南北,人無論賢愚,都知道“老公”是丈夫;隻是追本溯源,這“老公”之本義,其實就是古時候的太監,也就是說,老公這詞最初是用來稱呼太監的。太監亦即宦官,古代以職名稱之為寺人、黃門、貂璫,尊稱則為內官、內臣、中官、中貴,不過社會上看不起太監,常鄙稱其為內豎、閹宦、太監、閹人。當然,語言也是隨著社會發展而發展變化的,今天稱丈夫為老公,約定俗成,也沒有什麽不好。隻是不知道今天的女士們呼叫著老公老公的時候,是否潛意識就想過,如今這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男人,是不是真還有些太監的味道,至少我就認為,今天已少真丈夫,塵世比比多閹人。
說男人不丈夫,在下曾寫過一篇《神州何處覓男人》的小文章,對此作了較為詳細的分析,也還得到許多人的認可,看來還多少有些道理。因為有些話已經說過,在這裏無庸饒舌。這裏隻想說說,時代變遷,中國的男人越來越少,變異到今天,人間幾無丈夫矣。想春秋時代,貴族男士個個能文能武,豪俠仗義,“士可殺而不可辱”,若有傷自尊,拔劍相向;正如班固在《漢書》中也說:“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甚至那時候,不論男女,皆以高大健碩為美。古代《詩經》中,寫美女無不是“碩人其頎,衣錦褧衣”,碩人就是身材高大豐滿而又白胖的美人,古代以胖為美,一直到唐代都是如此。寫帥哥就是“美且鬈,美且偲”,一頭亂蓬的卷發,滿臉黑而粗的胡須。《陳風·澤陂》中寫那美男子,也是“碩大且卷”、“碩大且儼”,這粗獷碩武讓女主人公頓生愛意,相思不已。當然,不能說好鬥尚武就是好品質,也不能說粗獷不修邊幅就是好習慣,但至少比昆明火車站暴徒行凶時,偌大廣場,竟“無一男人是丈夫”要好,至少比電視節目中那些拿著話筒扭扭妮妮伸出蘭花指的奶油小生可愛。
有人考證,到了明代,男人是偉丈夫之古風逝矣。據萬曆年間到中國的傳教士利瑪竇意的描述,他發現,中國的男人都十分文弱,他在寫給羅馬的信中說,“很難把中國的男子看作可以作戰打仗的人”。在中國居留的幾十年裏,利瑪竇也見到過上流社會的人打架,不過其情其景卻啼笑皆非:“彼此爭鬥時表現出來的,也隻是婦道人家的慍怒,相互毆鬥時揪頭發。”當然,這比今天的男人還是勇敢些,至少還互毆,還揪頭發;今天的男人別說打架,上食堂端一小盆飯菜都叫手疼。倘要對付對手,全用的流氓手段,來陰的,使絆子,借刀殺人,殺而不見血痕。真正是男人,就完全不應該這樣,要豪氣一點,敢作敢為,所謂名人不做暗事,可如今全變為暗人不做明事,如此則了無男人矣。
想春秋時代,俠義的男人們是非分明,救危扶困,知恩必報,一諾千金,程嬰、聶政、荊軻、專諸,無不演繹了那時男人們的壯烈與偉岸。及至明清,“俠義”精神已蕩然無存,甚至自願攀附權力,淪為權力的附庸。看《三俠五義》中的俠客,在當權者麵前個個自稱“罪民”,那鑽天鼠盧方初見包拯,先就對展昭說道:“盧方乃人命要犯,如何這樣見得相爺?盧方豈是不知規矩的麽?”於是自上刑具,而“眾人無不點頭稱羨”。正如如魯迅先生所論,春秋時的俠客,是以“死”為終極目的,他們的結局也確實是慷慨赴死而去。清代小說中的俠客,卻個個成了統治階級的附庸,黑白兩道通吃。
至於讀書人,古代士人每以君王的師友自居,將自己所學之“道”淩駕於權勢之上,合則留,不合則去。孔子周遊列國,公開宣稱“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不留戀高官厚祿,不屈服於任何強權,隻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孟子更是鋒芒畢露,行事張揚,他特別強調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獨立,與國君交談之際,毫無奴顏媚態,胸有浩然之氣。甚至敢說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樣在後世看來都是大逆不道的話。
到了清代,男人早已經完全被馴服成了奴才,作為臣下,不但身體要屬於君主,心靈也應屬於君主,不應有任何自己的獨立意誌、個人尊嚴。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當地在《朋黨論》中說,要根除朋黨之源,全國上下必須統一思想。要統一思想,那麽一切是與非的標準都必須唯我是從,“你們各位大臣如果將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惡者惡之,是非畫一,則不敢結黨矣”。如是,男人們蠅營狗苟,沒有思想,缺失操守,什麽尊嚴與人格,全讓丟入爪哇國。
宋人王君玉《國老談苑》卷二有這麽一段文字:“陶穀以翰林學士奉使吳越,忠懿王宴之。因食蝤蛑詢其名類,忠懿命自蝤蛑至蟛蜞,凡羅列十餘種以進。穀視之,笑謂忠懿曰:‘此謂一代不如一代也。’”故事說古代一個有錢人家養了很多鳥,一個朋友來拜訪,見白鶴就問養鳥人是什麽鳥。養鳥人騙他是尖嘴老鴉,再問淘河,養鳥人說是尖嘴老鴉的兒子,又問白鷺,養鳥人騙他這是尖嘴老鴉的孫子。這人不禁感慨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借用這個寓言故事,今天的男人們是不是每況愈下,一代不如一代,這個問題最好讓今天的男人們自己來回答;也許正因為是這樣,天下的妻子們就都叫自己的男人為老公了。
順便說一說女人,其實,靜下心來想一想,與男人一樣,女孩子結實一點還是比贏弱好的多,生活是現實主義,女孩子真要能下得了廚房、上得了廳堂;那瘦骨嶙峋關節戳人、弱柳扶風一吹便倒,台上扮相去唱個曲兒還可以,現實生活中真還不太需要林黛玉。無論從美學角度還是個人觀感上看,健康的豐滿給人以厚重、踏實、穩定的感覺,而且古代相書上明確地說,女人豐腴之態乃是有福之象。當然,那天生麗質,窈窕多姿的瘦也是絕對的美麗。再說男人,粗獷粗疏乃其本性,不修邊幅是其本真,不合時“衝冠一怒”,並不是缺少修養,憤激時“目眥俱裂”,未必是莽撞衝動。男人就必須有個男子漢的氣概,有個大丈夫的胸襟,光明磊落,敢於擔當,雖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做到頂天立地,但五尺男兒,絕不可低眉順耳、點頭哈腰矮了一大截,若不如是,則真“老公”矣。
說今天社會少男人,並非聳人聽聞,胡說八道。今天的男人缺乏的就是大丈夫的氣概,全是一群小男人,不敢擔當,不能負責,缺乏獨立的人格。唯權唯錢唯女色,唯獨沒有自己的獨立見解,人雲亦雲,說話見風使舵。想當年傅斯年深得蔣介石的器重,他在參政會上向孔祥熙發難,揭發孔祥熙在發行金公債中貪汙執行,全場為之轟動。會後,蔣介石親自請傅斯年吃飯,為孔祥熙說情。席間蔣介石問傅斯年:“你信任我嗎?”傅斯年回答:“我絕對信任你。”“你既然相信我,那麽就應該信任我所任用的人。”而傅斯年立即回答蔣介石:”委員長我是信任的,至於信任你也就應該相信你所用的人,那麽,砍掉我的腦袋也不能這麽說。”君臣之間,如此對話,真是正氣天地,直令無數袞袞諸公汗顏。想想今天,別說大領導,就是一個小處長甚至一小科長麵前,多少男人為蠅頭微利而搖尾獻媚。今天無論有才或沒有才,隻要上司一發話,便聞風而動,總結、詮釋、評價、歌頌,無所不用其極。固然,凡人不能免俗,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放下尊嚴,逢迎一番,這完全可以理解。但能不能表演別太肉麻,稍作矜持模樣,至少不會令人如此惡心。為了生活,可以不說真話,但是否能如季羨體先生所提倡的“不說假話”行不行呢,應該是完全可行的。因為以今天的社會財富的充裕程度,如果隻是不讓家人挨餓受凍,其實是無須去攀援權貴的;許多人專門揣摩上意,逢迎權貴,並非隻是為了果腹,而是貪慕著那漫天的富貴。為了這些“蝸名蠅利”,喪失自己的人格,心甘情願做奴才,仔細思量,根本不值。
其次,沒有人格也就算了,在日常生活中,隻要是男人至少要是陽剛之氣,可惜大多數男人已喪失殆盡,到處是奶油小生,普遍性缺乏男人應有的豪邁、豪爽、豪俠與豪義,連說話都是一副娘娘腔,什麽“好好看喲”“好好吃喲”一類的話都能出自男人之口,仔細想想,“好好看喲”“好好吃喲”隻能是小屁孩還必須是小屁女孩才能說的話,偏偏我們七尺男兒常常說也不臉紅。再看一個普遍現象“鼓掌”,因為鼓掌是現代人最熱愛的功課,也是現代社會必修的禮儀。若是男人,說的不好,皺個眉頭,完全不必隨俗鼓掌;當然,在斯大林統治下,那鼓掌是性命攸關的大事,不由你不鼓。說句話不中聽,要鼓則用力鼓之是也,無須象個女人樣,手指拍手指,挨之擦之,不癢不痛,不動不響,這那裏象個男人,實在是舞台上的太監的身段。
今天社會,日常生活中鮮有“拍案而起”的男子漢氣概,即使有,是為了爭權爭利的撕扭打鬧,甚至咬掉對方的耳朵、鼻子。如此醜陋,曾不及鄉間民婦,隻有極個別沒有文化的悍婦潑婦,才會去做扯頭發、咬耳朵的事情。當然,有人會說這是極少數,但滴水可見太陽,微塵可見泰山,古今中外,隻有君子之間的“決鬥”,沒有局長之間的互扯。俗話說,大丈夫敢說敢當,男子漢敢作敢為,如今有幾人敢作,倒是邪惡的事情如貪如腐如找小三,卻有許多男人敢作敢為。平庸百姓者,諸如殺人劫財,諸如砸取款機等等,有人敢作敢為。至於今天的男人們,說話藏著掖著,背後鬼,當麵人,做了不敢承認,心內一片黑暗,乃至於許多犯科作奸,更是比比皆然,全不是一個大丈夫之所為,這些不說也罷,因為誰都知道,說起來心裏堵得慌。
吾也為人夫,好在妻子常是直呼其名,從來不稱“老公”,當然自己也是反感“老公”這一稱呼,因為我真的不是太監,盡管自己沒有多大的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