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來年,我愛死兩個詞了,一個是杠杆(leverage),另一個是套利(arbitrage)。
下麵說說與一個房子有關的一些套利操作。
十來年前剛開始投房的時候,從自住房拿出錢用現金買了個約10萬的出租房A,這應該算是一個套利操作了。
一年半後出租房A增值了,做了cashout約14萬,投到別的房子中去了,這也應該算是另一個套利操作。
又過了約6年後的2020年,出租房A又增值了,又做了cashout,拿出15萬,固定利率3.75%,為擬補出租房現金流的不足,這次把它投到固定收益是10%的一個私募基金(抱歉,鑒於風險,我不想回答與私募基金有關的任何問題)裏去了。
這個私募基金投入後至少三年後才可以取出,利息按天算,但按月分紅。比如投入60000,年分紅是60000*10%=6000,每天收益是6000/365=16.4,月底結算分紅。我起初以為每月會拿正好6000/12=500,由於是按天算的,每月可能有28、30或31天,所以不會有每月整500 的可能。
除了按月分紅的選擇外,投資者還可以選擇不按月拿分紅,而是按月繼續利滾利。
我當時也不需要現金流,就選擇了讓它繼續利滾利。
前些日子三年的期限到了,當年的15萬滾成了20.3萬,空口無憑,有圖為證:
期限到了,可以有幾種選擇:
恰好,因為市場利率提高了,它們新的3年期集資的利率提高到12%了,我便決定把錢取出來,把其中的20萬投到新的三年期年收益12%的產品中去,並把利滾利改成按月分紅,這樣每年可以拿到2.4萬的分紅。畢竟沒有工資收入了,多點現金流沒壞處,大不了用不上的話再投到別的地方去,總比需要錢時沒錢好。
這樣的話,一年可以套利:
20萬*12%(收益)- 15萬*3.75%(貸款利息)= $18375
細心的朋友可能已經看出來了,我實際上是誇大了戰果。因為20.3萬中還有三年的利息沒有減去,那利息隻是讓房租給還了,所以15萬並沒有真正滾成20.3萬,而是滾成為:
20.3萬-15萬*3.75%*3(3年貸款利息)= $186125
所以一年實際套的利將會是:
186125*12%(收益)- 15萬*3.75%(貸款利息)= $16710
考慮到剛開始買的白菜房,每個每年的租金利潤也不過是三四千,一年套的利就相當於四五個白菜房的租金收益。
自己實際投入是多少呢?當然是零了,那15萬資金又不是我的,這就是空手套白狼!當然要承受一定的風險。
其實,這也不過是學銀行的,銀行整天幹的不就是這種空手套白狼的勾當嗎?不過人家叫arbitrage,或者說套利。
有些同學可能看不上這每年一兩萬,可千萬別!
大忽悠Robert Allen在他的書Multiple Streams of Income中提到,每個人都應該創造盡可能多的收入支流(Stream of Income),每多買一個投資房,多投一份共同基金,多買一份債券,多套一份利,都會增加一個新的收入支流。每一個支流收入的數目也不見得非要太大,隻要支流個數達到一定的數目,終有一天,涓涓細流會匯成大河,被動收入會超過工資收入,就有選擇躺平的自由了。
我以前寫過兩篇有關套利的文章:
當然,這種操作是有風險的,不適合每個人。況且,市場是變化的,這種操作隻有利率低時效果才好。投資也應該順勢而為,不同時機采取不同的策略,利率低時應該爭取當borrower,利率高時應該爭取當lender,才是上策!
當年寫第一篇文章時,糊塗兄曾提醒說,應在結尾加一句:“請勿輕易模仿!”。我完全讚成,這隻是我自己的實際投資操作,不作為別人的投資建議!
建寧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