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義取決於社會成員的個人信義。

人是有罪的人,社會公義隻在上帝手中。
正文

什麽是職務性犯罪?

(2020-09-13 10:49:15) 下一個

職務犯罪,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拘私舞弊,故意或過失地實施的破壞國家對職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各種犯罪行為。

嚴重違反法定程序辦事,違背“程序合法實體公正”的要求。由於行為主體不能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程序不公正,從而導致實體公正也無從體現,直接影響了行使職權的客觀公正。褻瀆了公權力的尊嚴,而且損害了相關職能部門的榮譽和形象。

職務犯罪產生的原因

1、政治素質低、精神文化空虛。

2、權力過於集中、缺少監督和製約。

3、 法製觀念淡薄,沒有樹立良好的權力觀。

4、工作機製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職務犯罪的危害性

動搖國家政權的根,破壞國家秩,破壞市場經濟及其發展,對社會文化和價值觀念的誤導。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